在英国没有遗嘱会怎样?——Intestacy 无遗嘱继承规则,华人一定要搞清楚

一、什么是 Intestacy(无遗嘱继承)?

Intestacy = die without a valid will
如果你在英国去世时:

  • 没有任何遗嘱

  • 或者遗嘱无效 / 仅部分有效

你的遗产将由法律按照固定顺序分配,而不是由家人“民主协商”决定。

这套规则不会问:你最想把钱留给谁?
只会按法律写好的路线走。


二、先看最关键一点:未婚伴侣没有自动继承权

这一条对华人打击最大。

在英国,如果你们:

  • 同居多年

  • 亲戚朋友都叫你们“夫妻”

  • 在国内办过酒席,但没有登记

  • 在英国也没有登记结婚

法律上你们仍然是 cohabiting partners(同居伴侣),而不是 spouses(配偶)。

在无遗嘱继承规则下:婚伴侣 = 完全没有自动继承权。

除非:

  • 你们是 joint tenants 联名房产(那是另一套机制)

  • 或这位伴侣能以其他法律途径提出索赔(例如 Inheritance Act 1975,但这需要额外打官司、风险极大)

如果你在英国是长期同居、不打算登记的华人,一定要立遗嘱,否则你走后,你的伴侣很可能一无所有。


三、有配偶 + 子女时,无遗嘱怎么分?

假设你在英国有:

  • 合法婚姻配偶(包括 civil partner)

  • 一个或多个子女(无论几岁)

在你无遗嘱去世时,你的遗产大致按以下结构分配(概念说明):

  1. 配偶先拿一笔“固定金额 + 部分剩余”

  2. 子女拿剩余部分的一份

在现实中意味着:

  • 配偶并不会拿走你所有遗产

  • 子女会“自动”获得一部分资产

  • 如果有多名子女,他们会在那一部分中平分

对再婚家庭来说,这个设计可能会导致:

  • 现任配偶和前段婚姻子女之间出现严重矛盾

  • 现金不足时,房产可能需要卖掉才能“平分价值”

如果你想要的是:

  • 配偶先得到更充足生活保障

  • 子女在晚一点时间(如成年后)再受益

那就必须通过 遗嘱 +(如需要)信托 来实现,Intestacy 自带的“配偶 + 子女分割”模式往往和你的真实意愿相差很大。


四、只剩配偶,没有子女怎么办?

如果你:

  • 有合法配偶 / civil partner

  • 无子女(没有亲生 / 收养子女)

通常:

  • 配偶将继承你绝大部分,甚至全部遗产

  • 父母 / 兄弟姐妹只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获益

看起来似乎“问题不大”,但风险在于:

  • 如果配偶之后再婚,再次死亡,他/她的遗产可能会优先流向 TA 的新配偶和新家庭

  • 你原本希望照顾的兄弟姐妹、侄子侄女,很可能得不到任何东西

如果你希望:

  • 在配偶之外,也照顾自己的父母 / 兄弟姐妹

  • 或者对资产流向有更精细的安排

仍旧必须写遗嘱。


五、没有配偶,有子女的情况

如果你:

  • 未婚 / 离婚 / 丧偶

  • 有一个或多个子女

你无遗嘱去世时:

  • 所有的 eligible children(包括合法收养子女)

  • 将按 平分 的方式继承你的遗产

注意:

  • “子女”不包括普通继子女(step-children),除非你曾合法收养他们

  • 未成年人收到遗产后,通常会由监护人或受托人代为管理到一定年龄

如果你某个子女特别困难、残障, 或你想让其中一个孩子多一些保障,Intestacy 不会帮你区分。
必须通过遗嘱来表达差异化安排。


六、既没有配偶,也没有子女呢?

这时,法律开始按“血缘亲属顺序表”来寻找继承人,大致顺序是:

  1. 父母

  2. 兄弟姐妹

  3. 外甥、侄子女

  4. 祖父母

  5. 叔伯、姨舅等

如果一路找下去,完全找不到任何合资格的亲属(极少数情况):你的遗产可能最终归英国国家所有(bona vacantia)。

你可能本来想把钱留给:

  • 跟你关系非常好、但没有血缘的朋友

  • 多年伴侣

  • 某个慈善机构

但在无遗嘱规则下,他们全部 = 0。


七、几个华人常见“高风险家庭结构”

同居多年但从未登记 + 有共同买房

  • 法律不自动承认“common law marriage”

  • 未婚伴侣不能通过 intestacy 继承你的银行存款

  • 如果房子是 joint tenants 合买 → 对方会自动继承你那一份

  • 如果房子写在你一个人名下 → 对方继承权 = 0,可能被迫搬离

典型:房子是我的名,她/他只是一起供贷,没有遗嘱” → 对方极度被动。


再婚 + 前段婚姻子女 + 现有配偶

  • 你去世时没遗嘱 → 配偶 + 全部子女一起分

  • 前段婚姻子女会“卷入”你与现任配偶之间的遗产结构

  • 很容易引起两边家庭冲突

如果你想:

  • 给现任配偶多一些保障(特别是对方经济能力较弱)

  • 又想确保原生子女未来仍能获得一定资产

必须依靠 遗嘱 + 信托 来精细设计。


资产主要在英国,但父母在中国

  • 按无遗嘱规则,在某些情况下父母可能有继承份额

  • 但跨国资产转移操作起来很麻烦

  • 父母未必懂英国制度,可能需要在中国做繁琐认证与手续

如果你本来的想法是:

  • “钱主要留给配偶和孩子,父母那边另有安排”,
    那最好在遗嘱里写清楚,以免后续法律分配和你意愿偏差太大。


八、无遗嘱带来的几个现实麻烦(不仅仅是“谁拿多少钱”)

  1. 办理遗产手续时间变长

    • 需要申请 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

    • 过程比有遗嘱的 probate 更复杂

  2. 家庭成员之间容易争吵

    • “为什么他/她拿那么多?”

    • “我付出最多,结果分得一样?不公平。”

  3. 无法照顾特殊需求家庭成员

    • 残障子女

    • 经济极弱的父母

    • 某个特别依赖你的人

  4. 无法安排跨国资产的处理顺序与方式

    • 中国房产如何处理

    • 英国 + 中国银行账户如何配合

    • 税务如何优化


九、专业律师总结

在英格兰和威尔士,不立遗嘱并不意味着“保持原状”或“由家人协商”,而是自动启动一套冰冷、固定的法律分配规则。

这套规则:

  • 不认识“多年同居伴侣”

  • 不懂你的家庭故事

  • 不考虑谁更需要帮助

  • 不会为你做税务优化

  • 特别容易让再婚家庭、跨国家庭陷入冲突

如果你:

  • 在英国有房产 / 存款 / 养老金

  • 有配偶、伴侣或子女

  • 有中国或其他国家资产

  • 有再婚 / 二婚家庭结构

那“没有遗嘱”本身,就已经是一个非常大的法律风险。

立遗嘱不是咒自己倒霉,而是一种:对家人的责任,对自己一生努力成果的保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