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国离婚调解 vs 上庭打官司:什么时候该“好好谈”,什么时候必须“走诉讼”?

一、什么是离婚调解(Family Mediation)?不是“说服你们复婚”的那种

很多人听到“调解”,以为是:

  • “劝你们不要离。”

  • “做情感修复工作。”

但英国的 Family Mediation 主要解决的是:

  • 财务问题(房产、存款、养老金、公司股权等)

  • 子女安排(跟谁住、怎么探视、假期节日怎么安排)

调解员(mediator):

  • 是中立的第三方

  • 不能站在任何一方“当律师”

  • 不替你做决定,只负责推动你们谈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

  • 可能有律师背景,也可能是受过家事调解训练的专业人士

重点:调解不是感情咨询,
而是帮你们就离婚后的实际安排达成协议的专业流程。


二、调解 vs 律师谈判 vs 直接上庭:大致结构

可以理解成一个从温和到激烈的光谱:

  • 纯私下谈:两个人自己聊、口头约定或写协议

  • 律师辅助谈判:双方各有律师,通过信件/会议谈条件

  • 家事调解(Mediation):请中立调解员引导议题(可同室或分室)

  • 正式诉讼(Litigation):提交法院,由法官裁决,可能多次听证

一般情况下,法院倾向你先尝试第 2 和第 3(律师谈判/调解),
只有确实谈不拢,才进入诉讼。


三、什么是 MIAM?为什么法院总问“有没有先去调解试试”?

很多涉及财务子女安排的申请,在提交法院之前通常要先参加:

MIAM(Mediation Information and Assessment Meeting)

MIAM 是:

  • 与调解员的一次初步会面(多为单独会面,不是双方一起)

目的包括:

  • 了解案件基本情况

  • 解释调解是什么、是否适合

  • 评估是否存在安全风险(例如家暴)

如果调解员认为:

  • 不适合调解(如严重家暴/控制行为/安全风险)

  • 或一方拒绝参与

调解员可以出具证明,使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。

换句话说:MIAM 是“门槛”,但不是强迫你必须调解到底。


四、什么时候适合用调解?

调解更适合这些情况:

1)双方都确认要离,只是对“怎么分/怎么安排”有分歧
例如对房子、孩子居住安排意见不同,但愿意谈。

2)双方愿意坐下来谈(哪怕关系紧张)
只要能够基本沟通,或愿意分室调解,且不存在明显恐惧与控制。

3)双方希望保留一定关系(尤其共同养育孩子)
调解有时能把冲突降到可长期共存的程度。

4)资产结构不极端复杂(或中等复杂、可由调解+律师驾驭)
一两套房、一些养老金、少量业务等,通过调解后配合律师审查,通常能形成可提交法院的 Consent Order。


五、什么时候不建议(或不适合)调解?

1)存在家暴、控制行为或明显恐惧感

在这种关系里,弱势方很难“平等发声”,谈出的协议也未必公平。

2)对方明显隐匿资产、不诚实披露

调解以基本披露和基本诚实为前提。若对方拒交文件,调解很难推进,此时更需要法院披露命令甚至制裁。

3)一方处于信息/语言/经济弱势,且没有律师支持

如果你读不懂文件、不了解权利、无法把关条款,就很容易在调解中吃亏。若仍要调解,至少应做到“调解前后律师把关,任何协议先给律师看”。

4)对方态度极端强硬

“要么按我说的,要么没得谈”,调解往往难以产生实际结果,诉讼反而更能保护弱势方。


六、调解的好处与局限

好处

  • 成本通常低于全面诉讼

  • 速度通常快于诉讼

  • 双方参与度高,对结果“拥有感”更强

  • 冲突强度较低,利于以后共同养育孩子

  • 可就细节做更灵活安排(节日轮换、联系频率等)

局限

  • 调解员不能给你“站队式”的法律建议

  • 对方不诚实、隐匿资产时效率很低

  • 调解结果本身不是法院命令

    • 通常仍需律师写成 Consent Order

    • 提交法院批准后才具法律约束力

  • 权力极不对等的关系中,表面和气不等于公平,弱势方可能损失更大


七、如果不调解,直接上庭打官司,会怎样?

好处

  • 法官作最终决定,不再依赖对方同不同意

  • 法院可发强制披露命令

  • 对长期被控制、恐吓的一方,有时是打破僵局的唯一途径

代价

  • 费用高(多次听证、律师准备大量材料)

  • 时间长(数月甚至 1–2 年)

  • 压力大(证据准备、出庭、冲突升级)

因此法院才会在可行时鼓励谈判或调解。


八、对华人当事人的实务建议:如何选?

可以用一个简单 checklist 判断:

更适合“先调解”的情况

  • 双方都接受婚姻已结束,不想长期拉扯

  • 大方向认可“公平分”,只是比例/方式有分歧

  • 能基本沟通或接受分室调解

  • 无明显家暴/恐惧/控制

  • 无明显夸张的隐匿资产迹象

这类案件通常:调解 + 各自律师把关 + Consent Order 性价比最高、心理成本也更低。

更适合“诉讼/强硬路径”的情况

  • 有家暴或严重控制行为

  • 对方极端强硬,完全不谈

  • 明显隐匿资产、不交文件

  • 你在对方面前无法正常表达

  • 对方利用签证、孩子、钱施压

这类案件里,安全、财产与孩子利益通常优先于“省钱省事”,诉讼的强制力反而更能保护弱势方。


九、总结

在英格兰与威尔士的离婚案件中,调解与诉讼并非非此即彼,而是可按情况组合的工具。

  • 对能理性沟通的前伴侣:调解 + 律师辅助,是高性价比路径

  • 对存在家暴、控制或不诚实披露的案件:过度依赖调解反而可能扩大弱势方损失

如果你正在纠结:

  • “我到底该不该去调解?”

  • “对方说先去调解不要找律师,我该听吗?”

更稳妥的做法是:
先与家事律师确认你的真实处境,再决定是否调解、如何调解、调解前后是否需要律师把关。


常见问答 FAQ

Q1:调解达成一致后,协议是不是立刻生效?
不是。调解达成的协议通常还需要律师整理成 Consent Order,提交法院批准后才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
Q2:对方说“先调解就不用找律师”,可信吗?
需要警惕。调解员不能给你偏向性的法律建议。只要涉及房产、养老金、公司或跨国资产,至少应让律师在调解前后把关。

Q3:如果我担心家暴或控制行为,还需要去 MIAM 吗?
很多情况仍需先参加 MIAM,但若存在安全风险,调解员可以评估并出具证明,让你直接走法院程序。

Q4:调解时可以分开房间,不见对方吗?
可以。很多调解采取分室(shuttle mediation),你们不必同坐一间房。

Q5:对方不提供文件,我还能调解吗?
很难。调解建立在基本披露基础上。对方拒绝披露时,往往需要诉讼中的披露命令来推进。